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经济学)负责人、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宏观经济学)负责人。主持学院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规划、学科建设等工作。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干部、党风廉政、校友、工会、扶贫、安全维稳、教育培训等工作。
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导师队伍建设、学位点建设。
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外事、智库建设、社会服务与合作等工作。
负责学生思政、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本科招生和培养、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业认证、教学工作评估等工作。
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科研、科研平台建设、学术交流、协管人事、学科建设等工作。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