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
  • 访客
  • 招聘
  • 校友
  • 教职工
  • 学院概况
    • 院长寄语
    • 学院简介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组织机构
  • 新闻中心
    • 头条新闻
    • 学术动态
    • 学生天地
    • 通知公告
    • 学者视角
    • 人物专访
  • 师资队伍
    • 师资力量
    • 专职教师
    • 讲座教授
  • 科学研究
    • 研究成果
    • 课题立项
    • 成果奖励
    • 博士后流动站
    • 学术刊物
    • 经院智库
  • 学术交流
    • 学术会议
    • 学术报告
    • 最新动态
  • 教学培养
    • 本科生
      • 通知公告
      • 专业介绍
      • 常用下载
      • 联系我们
    • 硕士生
      • 通知公告
      • 常用下载
      • 联系我们
    • 博士生
      • 通知公告
      • 常用下载
      • 联系我们
    • 数字经济(非全日制)...
      • 招生信息
      • 学生风采
      • 行业前沿
  • 学院党建
  • 人才引进
  • 校友服务
    • 校友会快讯
    • 品牌活动
    • 校友动态
    • 校友组织

教学培养

  • 本科生
  • 硕士生
    • 通知公告
    • 常用下载
    • 联系我们
  • 博士生
  • 数字经济(非全日制)硕士
首页  教学培养  硕士生  通知公告
  • 2023 11.17
    关于发布“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的通知(更新)
    各相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最新修订的《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经济学内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予以发布,请收悉和按照规定执行。附件1: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202311修订).pdf附件2:经济学内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202303修订).pdf附件3:学术会议名单.xlsx附件4:学术竞赛项目名单.xlsx附件5:新增学术会议名单和学术竞赛名单(持续更新20230519).docx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2023年11月16日
  • 2022 05.20
    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及2021-2022学年度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2022届毕业生:一、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安排:根据研究生院《220519关于评选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https://gsd.jnu.edu.cn/2022/0519/c1163a700181/page.ps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在校全日制2022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在2022年春季学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2、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相应学分。4、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
  • 2021 11.10
    关于发布“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暨南大学经济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最新修订的《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经济学内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予以发布,请收悉和按照规定执行。 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经济学内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pdf经济学内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学术要求.pdf附件1:学术会议名单.pdf附件2:学术竞赛项目名单.pdf2021年11月10日
  • 2021 10.22
    2021广东经济学会年会暨岭南经济论坛征文启事(截稿日期延至10月31日)
    2021年广东经济学会年会暨岭南经济论坛将于12月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举行,此次会议由广东经济学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承办。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文。一、论坛主题新格局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发展的百年回顾与理论创新成果2.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展望3.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4.创新驱动与发展新优势塑造5.畅通国内大循环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6.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和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7.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平台经济与反垄断8.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9.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金融监管与创新10.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现代化11.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共同富裕12.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13.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14.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转型与区域创新15.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与治理16.“双区”战略与双循环驱动17.陆海统筹与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18.地方政府金融创新与高质量发展19.金融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20.双循环背景下房地产调控与消费动能提升二、论文要求与投稿方式1
  • 2021 09.27
    经济学院关于申请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预通知
    学院各单位、全体非定向研究生: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在即,为了同学们能够提前做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就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校所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注: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①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②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③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3.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 2021 06.02
    关于经济学院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暨研[2010]111号)的要求,学校启动该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已被我校录取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本科推免生,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均可申报。(二)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科研探索愿望与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三)自愿申报,不应影响正常学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二、选题要求学院不制定统一的选题指南。请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意向确定选题。三、时间与程序(一)填报及提交材料时间填报时间:6月2日-6月21日;提交材料时间:6月21日17:30前,前提交《暨南大学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5份,电子版(PDF格式)1份[发至邮箱:12637814@qq.com,文件名:科研创新培育计划申请(专业+姓名+学号)]。过期候。提交材料地点:1.校本部:经济学院204室,联系人:刘昂,联系电话:020-85221750。2.华文校区:经管外三院联合办公室,联系人:孙红敏,联系电话:020-85222248。(二)项
  • 2021 04.17
    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及2020-2021学年度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2021届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210416关于评选2021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https://gsd.jnu.edu.cn/2021/0416/c1163a610499/page.ps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在校全日制2021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在2021年春季学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二)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三)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相应学分。(四)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五)已获评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学生
  • 2021 03.15
    关于招聘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岗位的通知
  • 2021 03.03
    关于暨南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学校鼓励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鼓励遴选优秀的校外人员担任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应主要来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单位。一、对象新增的实践指导教师;聘期超过5年、有意愿继续续聘的指导教师。二、条件1.了解和认同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能自觉履行实践指导教师相应的指导职责;2.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在本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具有指导所申请专业或行业基层人员实践创新与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曾承担本专业或行业应用型科研项目或取得较突出的实践成果,在相应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行政职务,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应具有与专业学位对应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5.应由1名校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1名校外行业知名专家书面推荐(新增对象)。三、说明1.申请材料中无申请人所在人事单位签署意见者,一律不接收。2.申请材料中,“申请理由与拟承担具体任务”一栏须有具体内容,不得为空;首次选聘我校专业学
  • 2021 01.08
    关于经济学院研究生期末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暨南大学印发的《关于 2021 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1年寒假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守好疫情防线,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研究生本学期期末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放假时间2021年1月16日至2月28日放寒假,3月1日上课,春季返校方案另行通知,学生非通知不返校。离校安排按照学校“精准分类、平稳推进、安全可控”工作思路,分为6个批次安排学生离校,经济学院研究生离校时间为1月20日(第五批次)。(一)离校安排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请同学们尽量按要求时间离校。最迟离校时间为1月26日。超过此时间的,须填写申请报批。(二)数据收集。学生须如实填写“离校时间”、“假期去向”等信息,如有谎报,视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按最新通知,原金数据收集数据须完善,请同学们重新填写(1月9日前填写“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寒假离校情况
  • 2020 10.06
    经济学院关于申请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预通知
    学院各单位、全体非定向研究生:我校所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注: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①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②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③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3.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德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三、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11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1/1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中惠楼)

电话:020-85220168

邮箱:ojjy@jnu.edu.cn

ICP备案号:粤ICP备12087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