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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2022 10.12
    经济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为鼓励我院教师在科研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现启动“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2022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经济学院在职教师即可申报:(一)教学方面1.作为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立项的; 2.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二)科研方面1.获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2.荣获“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及重要国际奖、学会协会奖、社会奖; 3.在国内外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按姓氏排序);4.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获奖成果、科研项目及论文,成果只对第一完成人有效。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填写“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表、论文、项目立项书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交至学院302办公室余璐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jjy@jnu.edu.cn。学院将组织专家
  • 2022 10.12
    经济学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关于举办“献礼党的二十大 培根铸魂育新人”教师教学竞赛暨课程思政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思想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献礼党的二十大,经济学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决定以“献礼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为主题,联合举办教师教学竞赛暨课程思政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宗旨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要求,提升我院教师教学能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作用,培养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以赛促教,以评促教,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二、竞赛安排本次竞赛分两个赛道进行,分别为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和新任教师教学竞赛。(一)本科课程教学竞赛1.参赛对象经济学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在职在岗教师,近5年来无教学事故或其他处分。请各系所、教工党支部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加比赛,同时欢迎学院教师以个人报名的方式参赛。2.材料要求(1)申报书(附件1)(2)课堂教学节段PPT每门参赛课程的主讲教师需准备2个学时教学设计,提交所对应的2个课堂教学节段(即课堂教学连续
  • 2022 09.30
    关于开展导师考核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导师:学校制定了“导师考核办法”,现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开展导师考核第二阶段工作,相关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学院在岗或在编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以及非在编人员担任的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二、考核时间。自2022年开始对研究生导师实行定期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本轮考核周期为2019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三、工作安排1. 个人信息更新。导师进入系统后,先核查个人信息,如有更新请告知系秘书汇总,提交到研管办更新并发布。2. 导师自评。10月10日前,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导师完成自评总结,在导师考核系统提交自评总结表。(具体见操作手册)3. 学院评价。10月31日前,院级导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基层党委、学科专家组、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分别对导师进行评价。4. 评定考核结果。11月20日前,院级导师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导师考核会议,评定本单位导师考核结果。四、注意事项1. 2022年新遴选导师不用参加本轮考核。2. 在其它学院有带研究生的,还需要参加学生所在学院的考核。3. 考核等级调整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无故拒绝参加考核者,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如有疑问
  • 2022 09.28
    经济学院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学院各单位、全体非定向研究生: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在即,为了同学们能够提前做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就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所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注:(一)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
  • 2022 09.21
    关于开展导师考核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导师: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开展导师考核第二阶段工作,相关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学院在岗或在编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以及非在编人员担任的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二、考核时间。自2022年开始对研究生导师实行定期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本轮考核周期为2019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三、工作安排1. 个人信息更新。导师进入系统后,先核查个人信息,如有更新请汇总到系秘书,提交到研管办更新并发布。2. 导师自评。9月30日前,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导师完成自评总结,在导师考核系统提交自评总结表。(具体见操作手册)3. 学院评价。10月31日前,院级导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基层党委、学科专家组、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分别对导师进行评价。4. 评定考核结果。11月20日前,院级导师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导师考核会议,评定本单位导师考核结果。四、注意事项1. 2022年新遴选导师不用参加本轮考核。2. 在其它学院有带研究生的,还需要参加学生所在学院的考核。3. 考核等级调整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无故拒绝参加考核者,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系所秘书和教务秘书。
  • 2022 08.26
    经济学院关于做好广园东校区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授课教师:按学校决办会议,学院2022级秋季学期全体研究生入驻广园东校区,为了保证学院在广园东校区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1、学院成立研究生教学与学位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实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各系所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学管理、检查和服务工作。2、授课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方案开展教学活动(附件1)。能线下的应实施线下课堂教学。严格遵守线上教学行为规范(附件2)。上课有变动的,须提前联系学院教务老师办理相关申请。不得随意变更授课时间、方式和地点。3、授课教师使用课室请遵守“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教学楼管理规定”(附件3)。课室桌椅、设备有问题需要紧急处理的,可联系学院教务老师或华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12,电话:87206350。4、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白板笔、摄像头等必需物品,如课室不能提供的,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协助解决。5、经济学院广园东校区办公点设在敬慎楼一楼大堂,提供打印、上网、饮用水、茶水,备有白板笔、电池等教学常用物资。教师休息室正在联系华文学院协调解决。6、两地往返校车安排见附件4。7、经费支持。学院参照学校对教师在
  • 2022 05.27
    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调查及对策研究"工作的通知
    经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2022年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调查及对策研究工作(具体见附件)。此项工作第一阶段的任务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摸清当前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真实情况。问卷调查以在读博士生、已毕业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四大类主体作为调查对象。请不同类别的对象,于5月31日前,扫描以下相应的二维码,完成问卷。感谢大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支持。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2022年5月27日附件:通知——启动博士质量问卷调查20220513
  • 2022 05.20
    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及2021-2022学年度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2022届毕业生:一、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安排:根据研究生院《220519关于评选2022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https://gsd.jnu.edu.cn/2022/0519/c1163a700181/page.ps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在校全日制2022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在2022年春季学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2、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相应学分。4、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
  • 2022 04.02
    MF专题 | 暨大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Q1 招生单位是什么?A:?本项目依托暨南大学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招生,充分整合与利用暨南大学经济和金融学科的平台、师资和资源。暨南大学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高端金融研究和人才培养平台。研究院通过专题研究、决策咨询、举办论坛、编撰皮书、发布成果、建设数据库及案例库、培养高端人才等多种方式,为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发展特别是为广东建设金融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推动金融支撑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暨南大学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成立之初广东省原副省长陈云贤教授走进“南方金融家大讲堂”作题为“运用《国家金融学》,助推实现碳中和”的专题讲座Q2 招生的咨询联系电话是多少?A:?负责机构为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咨询电话: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非全日制MF研招郭老师020-85220188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非全日制MF研招电话020-38375499P.S. 扫一扫 ?添加老师微信了解更多信息Q3 报考条件是什么?A:?根据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
  • 2022 02.24
    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按照《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开展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人(导师、副导师、博士生)共同填写《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于3月14日前,交至203林伟雄老师。二、学院审批通过后,公示3天。三、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注:研究生副指导教师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10月。附件1: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管理办法.pdf附件2: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
  • 2022 02.14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的通知
    2022年春季学期即将到来,根据广东省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广东省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春季开学返校管理工作。二、各单位应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在各系、所、中心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有序返校。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排查,及时动态更新“五本台账”,加强对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境外教职工的健康监测与管理服务,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措施。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实行分类健康管理。严格执行返校前报备、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各项环节“人盯人”跟踪管理,按要求核查教职工的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教职工安全返校返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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