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鼓励我院教师在科研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现启动“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2024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经济学院在职教师即可申报:
(一)教学方面
1.作为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立项的;
2.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二)科研方面
1.获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
2.荣获“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及重要国际奖、学会协会奖、社会奖;
3.在国内外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按姓氏排序);
4.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获奖成果、科研项目及论文,成果只对第一完成人有效。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填写“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申报表、论文、项目立项书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交至学院302办公室麦嘉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jjy@jnu.edu.cn。学院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特此通知。
联系人:麦嘉杰 联系电话:85220168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张元元经济学创新奖励基金”申报表
申报人: 系所:
教学成果 | 请注明成果名称、时间、排名(需附获奖证明材料) |
科研成果 | 论文请注明名称、作者、发表时间、刊物等级(需附论文检索证明或论文电子版文件等) |
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