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高级研修班学籍清退公示

发布者:徐思捷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2017]44号)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的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修满规定学分或修满学分未按时申请结业者,将按照规定进行学籍清退处理。现将经济学院2017级、2018级高级研修班学籍清退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共7天。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署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理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培训中心办公室

地址:学校中惠楼604室

电话:020-38375499 覃老师

  

   附件:经济学院2024年高级研修班学籍清退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