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保证我院2023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系所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按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健全本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切实保证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
一、做好论文评审工作。各系所、导师指导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学位论文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修改,汇总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在答辩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
二、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各系所须提示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精心指导,切实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坚决杜绝问题论文。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增加指导频率,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确保不出现学术不端等问题。
研究生导师须认真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进行预查重和正式查重,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后,指导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修改,严格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答辩后,指导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完善,严格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作为存档材料。
三、做好正式答辩工作。学院、系所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科研情况等材料进行初审,各系所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确定答辩委员组成的建议名单报学院备案,认真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答辩会应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保密专业除外)。各学科、专业答辩方案提前7天报学院备案,提前发布答辩会信息,组织本学科、专业低年级学生参加旁听学位论文答辩会。
答辩会流程须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程序》进行。各系所须做好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的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答辩委员熟悉相关要求、规则和流程。委员会的每个委员应预先了解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委员必须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肃认真,态度公正。
答辩会议须由答辩秘书做好记录,由答辩委员和记录人亲笔签名凡归档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经济学院
2023年5月7日
附件:答辩程序及答辩表决票等-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