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及2022-2023学年度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彭梅蕾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2123

学院各单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23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点击通知标题可查阅原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2023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在2023年春季学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

(二)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无违纪违规纪录;参加过学校各级部门举办的活动或公益活动20次以上(以研究生会员证的记录为准)。

(三)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相应学分。

(四)科研成果或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5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备注“校优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1.《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及系总支书记需签字,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pdf格式);

2.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pdf格式);

3.已发表论文(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pdf格式),A类英文期刊需附检索证明,请按检索证明顺序给论文排序;

4.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pdf格式);

5.研究生会员证(原件的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pdf格式);

6.《附件3: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按“序号+材料类别”分别整理,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备注“年级专业姓名”,不按要求提交将视为不符合评奖条件。

(二)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工作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研工部。

(三)研究生院复核,面向全校公示

(四)学校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术论文”指在读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只有稿件录用通知或样稿的一律不能计算在内。

(三)《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栏须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不得手写。

 特此通知。

 四、2022-2023学年度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

为纪念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邓瑞林教授,激励在学研究生勇于创新,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培养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由邓瑞林教授的亲属和学生倡导,经学校批准,设立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经济学院研究生。

 五、“邓瑞林”奖学金参照以上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评选,奖励名额3名。获奖的同学颁发“暨南大学邓瑞林奖学金”获奖证书,奖金数为2000元/人。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届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