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暨南乡村谈”杨森平专访:税收如何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者:彭毅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156

INTRODUCTION

1992年开始,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本期节目,我们特意邀请到广东省政协委员、暨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暨南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杨森平教授为我们解答税收如何服务乡村振兴?农村现代企业如何坐上乡村振兴的快班车?有哪些税收政策值得纳税人多加关注?

QUESTION

Q1:税收宣传月快到了,请简述一下税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与具体措施。目前我国税收如何服务乡村振兴?

杨森平: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调节手段,在乡村振兴中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首先是在农业发展方面,农资农具等等的税率在不断的下调。其次,对于农业现代产业园的建设和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也给予了税收上的优惠,这些税收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税务部门在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举措,比如组织专业服务队对农村的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

杨森平:税收服务乡村振兴体现在很多方面。首先,税收政策能够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以及农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作用,比如对相关的农村产业进行免税,或者是对农业产业园有税收上的加减扣除等等。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农民有优惠,所得低于免征额5000元的免交个人所得税。这些税收政策都是能够惠及到农民、农民工的好政策。

 

QUESTION

Q2:我国目前在农村税收的方面,有哪些创新性的举措?

杨森平:现在因为税务部门大部分设立在城镇,农村没有税务机构配套,所以农村纳税人用增值税发票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对于解决增值税发票的需求问题,税务部门想到了各种办法,比如有的税务部门会委托村委、党委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是一种解决配套问题的方法。另一种是税务部门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方面,创新性地通过“税+的方式来解决发票传递的问题。当农村偏远地区纳税人需要用票时,在税务部门办理完相关事务后,农村纳税人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收到税务部门开好的增值税发票,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偏远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困难。

 

QUESTION

Q3:农村现阶段存在什么问题?在监管方面有哪些值得改进的地方?

杨森平:义务性质的农业税已经减免了,目前农村大部分纳税人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现在主要是农村部分的农业产业、创业企业和小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税收上的大力支持。在税收支持乡村振兴过程当中,税务部门可以辅导企业推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让公司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使农产品能够有更好的收入。

农村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监管措施,因为农村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现在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免税政策,只有达到交税的起征点以后才需要缴税。另外,税务部门是通过大数据进行管理的,所以在监管方面没有太多的漏洞。

 

杨森平

广东省政协委员、暨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暨南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员;广东省税务研究会副会长;第一届广东省乡村振兴咨询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理论研究会员会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委员、省委监察委员会委员;民建广东省委理论研究会主任;民建广东省委参政议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暨南大学主委。

研究领域:财税理论与政策,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税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电子邮箱:tyangsp@jnu.edu.cn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重大课题1项、省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课题2,厅局级课题9项,参与国家自然基金1项、国家社科基金1,出版专著1,教材3部,在《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管理评论》《国际税收》等发表专业论文40多篇。2015年、2020年获民建全国先进会员称号,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4年获民建广东省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获广东省政协优秀委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