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开展国家宪法日 “宪法晨读”活动 ​

发布者:余璐尧发布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92

123日上午,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在石牌校区中惠楼202室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辅导员赖静仪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师生观看直播

活动按照教育部主会场议程同步开展。上午9时,在场师生起立注目,观看北京主会场升国旗仪式,并齐声唱响国歌。随后,教育部领导带领师生诵读宪法部分条款,声音洪亮整齐,场面庄严肃穆,让师生切实感受宪法的尊严。接着,现场师生与北京主会场人员一同唱响《宪法伴我们成长》,悠扬的旋律渗透着宪法知识,激发师生学习宪法的热情。最后,在场师生还一同观看优秀学生展演,学习教育部领导讲话。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学生感言

李家伟(2021级金融硕士):这次宪法晨读活动,不仅是宪法学习的一次良好机会,更是对宪法重要性的一次全面体现。作为一名党员,更加要增强学习宪法知识,坚定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集中反映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对国家权力的设置与行使进行了规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协调和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的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任嘉文(2021级金融硕士):这次宪法晨读活动,我受益匪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广大青年学子是祖国的未来,宪法的宣传教育,将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学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仪式感,树立宪法意识,感受宪法的尊严。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我们要大力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宪法晨读活动,使我对宪法的基本内容,其所代表的法制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法律修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员,我必将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主动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林泽楷(2021级统计学硕士):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宪法晨读活动,使我对宪法的基本内容,其所代表的法制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法律修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员,我必将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主动宣传弘扬宪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