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关于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暨研[2010]111号)的要求,学校启动该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本科推免生,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均可申报。
(二)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科研探索愿望与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自愿申报,不应影响正常学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选题要求
学院不制定统一的选题指南。请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意向确定选题。
三、时间与程序
(一)填报及提交材料时间
填报时间:6月2日-6月21日;
提交材料时间:6月21日17:30前,前提交《暨南大学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5份,电子版(PDF格式)1份[发至邮箱:,文件名:科研创新培育计划申请(专业+姓名+学号)]。过期不候。
提交材料地点:
1.校本部:经济学院204室,联系人:刘昂,联系电话:020-85221750。
2.华文校区:经管外三院联合办公室,联系人:孙红敏,联系电话:020-85222248。
(二)项目评审
6月27日前,学院汇总申报材料,组织各系所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招办。
四、项目立项与管理
(一)立项数与资助金额
总资助立项率为学院实际申报项目总数的50%,其中重点项目占申报项目总数的5%,每项资助金额为1.5万元;其余为面上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
具体立项数视申报、评审情况而定。
(二)研究时间、中期检查与结题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有条件的可提前结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两个阶段下拨,立项初将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的60%下拨;中期检查合格的,再下拨项目资助金额的40%,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不再下拨经费。
中期检查要求、项目经费使用、结题要求、成果归属等参照《暨南大学关于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