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鼓励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鼓励遴选优秀的校外人员担任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应主要来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单位。
一、对象
新增的实践指导教师;聘期超过5年、有意愿继续续聘的指导教师。
二、条件
1.了解和认同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能自觉履行实践指导教师相应的指导职责;
2.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在本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具有指导所申请专业或行业基层人员实践创新与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曾承担本专业或行业应用型科研项目或取得较突出的实践成果,在相应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行政职务,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应具有与专业学位对应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5.应由1名校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1名校外行业知名专家书面推荐(新增对象)。
三、说明
1.申请材料中无申请人所在人事单位签署意见者,一律不接收。
2.申请材料中,“申请理由与拟承担具体任务”一栏须有具体内容,不得为空;首次选聘我校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的,还须提供1名校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1名校外行业知名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四、方式
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各系所汇总后,再上交学院(2021年3月15日前)。
注:本次遴选采取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方式。
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