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学院研究生期末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余璐尧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3467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暨南大学印发的《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1年寒假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守好疫情防线,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研究生本学期期末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116日至228日放寒假,31日上课,春季返校方案另行通知,学生非通知不返校

   二、离校安排

按照学校“精准分类、平稳推进、安全可控”工作思路,分为6个批次安排学生离校,经济学院研究生离校时间为120(第五批次)

(一)离校安排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请同学们尽量按要求时间离校。最迟离校时间为126日。超过此时间的,须填写申请报批。

(二)数据收集学生须如实填写“离校时间”、“假期去向”等信息,如有谎报,视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按最新通知,原金数据收集数据须完善,请同学们重新填写19前填写“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寒假离校情况摸查”金数据表单)。

(三)报备离校。为避免学生无序流动引发的感染和传播风险,从110日起,离开广州的,视为离校返家,无需在系统申请审批,学生不允许再进入学校。学生填写的数据视为履行报备程序。

(四)对于家庭所在地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安排离校如果疫情防控形势出现新变化,则依据具体地点、时间,对所涉及的学生离校做相应调整:如防控风险解除,则纳入下一批次离校;如防控风险收紧,则从原定批次中减除,视情况变化另行安排。

三、申请假期留校安排

按照“非必要不留校”原则。确有特殊需要在假期留校的学生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假期留校:

1.家庭所在地尚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

2.因特殊原因无法离校的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

(二)寒假留校住宿时间段为2021126日至225日。学生申请寒假留校为一次性连续时段留校,不得申请于寒假中间时段留校,不得申请跳跃时段留校。

(三)留校申请111日前,填写附件一“暨南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填好发导师签名,可电子签,再交纸质版11日上午,石牌校区交至经院204,华文校区交至敬慎楼值班点)。

四、健康打卡安排

(一)从18日起,恢复每日健康打卡,及时报告寒假本人地理位置和身体状况变化情况。如学生离开所在城市,则需要在每日健康打卡系统上进行修改,并及时填写金数据链接“2021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寒假跨市出行登记备案”。假期学生出省需要报学院审批(具体要求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二)从111日起,对不按时打卡学生将进行通报,多次不按时打卡的,将作通报批评直至违纪处分处理。

五、强化责任落实

(一)班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有责任担当,按照学校和学院安排,及时通知到位,落实到人,提醒学生按时打卡,统计好数据,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二)辅导员、导师要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要求,抓好学生健康打卡、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及时解决学生问题。

六、分工安排

按新的分工调整,各系所学生对应负责的辅导员安排如下:

经济、国贸、统计系:赖静仪老师(电话:02085226353

金融、财税、特区所:孙红敏老师(电话:02085222248


经济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18



附件一:暨南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