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同学注意:
现将2015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大益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2015年已完成困难生登记,且今年未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其他资助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5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注: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志愿者活动者优秀考虑(具体衡量标准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公示的义工小时数)。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在学校取得学籍,并持有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5、在评奖学年内研究生各门课程成绩优良,所学课目无不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并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
6、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学年内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表彰或博士发表1篇A类文章,硕士发表1篇B1类文章(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者优先考虑。
7、同一学年内,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其他资助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再参加大益奖学金的评选。
8、已获得过大益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大益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说明:
(1)该项目属于困难生奖学金类别,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学年。基金会将提供在学期间的资助,但每年重新评选。
(2)每学年获助者需向于每学年结束后,向“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面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及公益实践情况。
(3)受助学生每年须至大益爱心茶室(或学校认可的场所)公益实践40小时。经向学院申请同意,也可置换为广州市或学校志愿者服务时间。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附件1:《大益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申请书1份,即《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不少于1000字,A4纸,可打印,但必须手写签名。申请书中需说明个人家庭、学习情况、申请理由。
抬头为:尊敬的大益爱心基金会。
3.在学期间成绩单(由研管办盖章确认)
※ 研究生院打印的正式成绩单是有额度限制的,一旦超出额度限制,便需交费。故不要求一定使用正式成绩单,可自行打印,提交教务老师盖章即可。
4.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5.有参与志愿服务的,请出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如由学院青协组织的活动,可联系青协提供服务小时数证明,证明时间为入学至2014年3月)。
6、上交附件2“大益奖学金”承诺书,可将承诺书打印,但必须手写签名。
(六)材料上交时间、地点:
请申请的研究生在2014年6月1日前将盖有导师、系所意见签章的个人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交到经济学院303室,余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28489。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大益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大益奖学金”承诺书